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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网】全国人大法工委|各地推进赋予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情况表

(文章转自中国宪政网)本目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整理提供,供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同仁及其他研究人员研究参考。
    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立法法修改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密切关注各地推进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情况,现将推进情况列表如下:

表一:各省、自治区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情况表



















表二:设区的市制定除地方立法条例之外的其他地方性法规情况表










































(备注:两表中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底,法规数量不包括原来49个较大的市的法规)